为保证西城区马连道路与茶马街相交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9月13日起,西城区马连道路与茶马街相交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示意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