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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大兴区芦求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大兴区芦求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0年9月8日至2011年1月8日,大兴区芦求路由天河西路至思邈路禁止通行。车辆、行人可绕行天河西路、祥瑞大街、思邈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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