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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丰台区看丹路铁路立交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丰台区看丹路铁路道口将进行立交改造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9月8日起至2010年10月28日止,丰台区看丹路铁路道口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非机动车、行人可绕行看杨路、四环路辅路、马场路、富丰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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