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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路将进行断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9月6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宏达路由北环东路至荣昌东街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荣华路、永昌北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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