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给予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型柴油机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玉经技术[2008]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型柴油机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玉林市天桥西路88号现有厂区内,新建机体加工厂房建筑面积8720平方米;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新建yc6m机体专用生产线,新建yc6t机体、缸盖柔性生产线、柴油机装配生产线及出厂试验台,并进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引进卧式加工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三座标测量机、主轴承螺栓拧紧机等进口设备,新增双面数控铣、双面卧铣、立式加工中心、粗镗缸孔专机、主副油道孔枪钻、顶底面孔专机、单面卧铣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3000台yc6t重型柴油机,30000台yc6m重型柴油机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62131万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4931万元(含外汇1580万美元),流动资金372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9591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8431万元,用于流动资金11160万元;项目银行贷款42540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16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26040万元。 四、该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制造业第十九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第2条“汽车发动机制造、发动机再生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50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3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制造”的外商投资项目,请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采购进口设备免税、国产设备退增值税手续。 五、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手续。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重工业处及统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