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的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08]1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晋政发电[2008]1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字[2008]86号)要求,结合我市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的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办,加快重大隐患整改进度,早日消除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实现企业与周边环境和谐共处。 二、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大同市重大隐患企业及隐患基本内容我市被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企业有大同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设施和储存装置与周边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周边环境构成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大同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组: 组 长: 马 斌 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郝建设 大同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 彪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海宁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马安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负责人 董 斌 市人大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 潘志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薛建哲 市规划局局长 赵志坚 南郊区人民政府区长 郝震宇 市工商局局长 胡立国 市城镇集体联社主任 张雅明 市供电公司经理 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海宁 办公室电话:6021616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起到11月10日,研究制定大同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整改方案确定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阶段:依据批复后的整改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付诸实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南郊区人民政府:为整改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大同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监督付诸实施,协调和处理整改过程中与当地有关部门、村镇安全的各类问题。 2、大同市安监局:负责整改方案的上报审批,为制定整改方案指导和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3、市城镇集体联社:协助南郊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帮助大同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措施。 4、大同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聘请氯碱行业国家级安全技术专家,对本公司安全条件进行论证,提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配合南郊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1、南郊区人民政府、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尽快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隐患整改工作领导组,责成专人负责,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责加紧工作。 2、华昌化工有限公司要尽快聘请氯碱行业国家级安全技术专家对现存安全条件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报南郊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该项工作力争本月22日前完成。 3、南郊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华昌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论证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落实所需经费、物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隐患整改结束前,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现场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一切事故。 5、南郊区人民政府、市华昌化工有限公司每月5日要以书面形式,将上个月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