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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发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发[2008]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鹰潭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鹰发〔2007〕8号)和市编委《关于成立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鹰编发〔2007〕6号),组建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全民创业政策研究及制定;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民创业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负责本土企业和创业主体资格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负责收集本土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协调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帮助本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负责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鹰潭创业网站建设,建立并完善全民创业数据库,定期发布创业项目和信息。 (五)负责创业基地规划、推介及协调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相关中介机构,为全民创业提供优质、公平、便捷服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创业发展科; 3.创业管理和服务科; 4.督查协调科。 三、人员编制 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 领导职数: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2名,科级职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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