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高志刚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发〔2008〕62号)收悉。经审核,高志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高志刚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高志刚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发〔2008〕62号)收悉。经审核,高志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高志刚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