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各新闻单位: 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以来,全省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的精神,与灾区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新闻工作者不畏艰险、深入采访,涌现出许多值得尊重、令人敬佩的事迹。在后方,新闻工作者争分夺秒把来自灾区的消息全面、丰富、准确地传递到全省、传递到全国,受到全省百姓的高度评价。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面前,我省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当代医务工作者的高尚情操和救死扶伤、不畏困难的坚强意志,展现出了白衣天使的圣洁本色。在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中,我省新闻工作者用手中的笔、话筒和镜头大力宣传了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抗震救灾中救死扶伤、舍生忘死、无私奉献、共赴时艰的伟大壮举。为鼓励和表彰在抗震救灾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新闻工作者,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盛京杯”辽宁省支援汶川抗震救灾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并将这个奖项破例纳入全省新闻奖的最高奖:“辽宁新闻奖”之列。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凡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7月31日,公开发表或播出的与我省卫生抗震救灾工作相关的消息、通讯、摄影作品、专题、系列报道等,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1、各市卫生局接到本通知后,可组织当地市县媒体和卫生部门进行初选,省直新闻单位以及中央驻辽宁新闻单位在经过本单位初选后,推荐到评选办公室(参评单位作品数额表附后);其中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署名的作品限报1篇(件)。各市卫生局在推荐的作品中,至少需要包含广播、电视、文字(摄影)作品各1件。参评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所有参评作品均需提供:a、文字稿(a4纸)一式15份,b、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一式15份,每份《参评作品推荐表》须装订在每篇作品前面。 文字作品:附公开发表原件1份; 广播作品:附cd盘,每盘1件作品,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盘,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电视作品:附dvd盘,每盘1件作品,盘上标明作品名称、类别、时长、主创者姓名,注明播出时间和媒体栏目,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盘,不得重新修改、编排、制作;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胶片类照片及数码影像类照片均可;以8英寸规格照片送评,请勿装裱,不收底片和反转片;单幅或专题组照均可,专题组照(或同一系列照片)只算作1件作品;数码创意摄影作品不得参评。附公开发表原件1份。 3、报送时间、地点:各类参评作品务于2008年8月30日前报送到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新闻办公室) 邮编:110005,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联系人:024-23388970 计立群;024-23388193 阎红 刘凤云 三、评选办法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组织设立“盛京杯”辽宁省支援汶川抗震救灾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实行初评和终评两级评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新闻单位组织初评推荐工作。终评由终评委员会组织进行,终评委员会由新闻界、卫生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的具体工作由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承担。评选结束后,由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本次评选活动设“辽宁省支援汶川抗震救灾卫生好新闻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30名,同时设组织奖3名。 附件:1、“盛京杯”辽宁省支援汶川抗震救灾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略) 2、“盛京杯”辽宁省支援汶川抗震救灾卫生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单位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