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西省发改委经济贸易处关于江西东江生态农业科技园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经济贸易处

【发文字号】 赣发改经贸字[2010]16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赣州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请求对江西东江生态农业科技园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进行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产业字[2010]6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推进赣南农业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赣州连接粤港澳的区位优势,促进定南县特色农产品的集散流通,经研究,同意对江西东江生态农业科技园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进行备案。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东江生态农业科技园农产品集散中心。 二、项目建设单位:江西东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定南县天九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农副产品交易展示中心、仓储中心、信息大楼及其他办公服务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主要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241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进行。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建设,本备案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委沟通。

二○一○年九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