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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成立自治区档案局(馆)奥运会期间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

【发文字号】 新档办字[2008]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局(馆)各处、室,机关党委: 为加强奥运会期间局(馆)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经局务会议研究,成立自治区档案局(馆)奥运会期间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强 副组长:侯淑欣、阿不都拉·阿吾提、于晓南、苗运明 组 员:张建新、高 泉、秦 佩、冯万隆、金晓枫、童 鹿、李 雁 、赵小平、郭红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苗运明(兼),副主任:张建新,工作人员:王乃晨 马 镝 李 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馆)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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