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0年9月18日、9月19日、9月22日至9月26日,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9日、10月10日,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一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0年9月18日、9月19日、9月22日至9月26日,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9日、10月10日,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