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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试行)


【颁发部门】 岳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办发[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我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全面提高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市场档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市场设施规划建设规范
一、选址。农贸市场选址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制定的确址规划和《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二、建筑要求。新建市场必须是全封闭室内市场,净高不低于4米,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其布局结构比例为:摊位面积60%,通道面积30%,辅助面积10%。 三、采光和通风、通道。有明朗的灯光和风扇设施。一般最低采光标准应在160烛光度水平以上。市场要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2.2千瓦抽送风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0.22千瓦抽送风机设施。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主通道不小于3米,次通道不小于2米。 四、消防。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行人通道按消防标准设置,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五、供水、用电。进一步完善供水、用电设施,每个摊档应有独立的水电设施和统一的照明灯具,不得在市场内乱拉、乱搭电线。 六、排水、排污。市场排水沟用不锈钢或pvc塑料管制造,或铺设瓷砖,宽度为20厘米,深度12-15厘米。排水系统要统一按环保要求设置三级过滤处理设施,并配备高压水清洁冲洗装置。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档)内排放污水要经过初级隔渣过滤,才能排入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七、地面。地面须保持平坦完好、铺设防滑砖或水磨石,并向排水沟(两边)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 八、场内墙身。墙身(含立柱四周)应贴抛光砖或瓷砖,高度不低于1.8米。 九、摊档台。所有摊档台平面要整齐划一,可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摊档台立面贴抛光砖或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高度不低于l0厘米的挡水凸边,鱼、冰鲜、家禽档边缘加不低于15厘米的挡水玻璃;鱼类档台面可另加网型不锈钢板,肉档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或原木板,但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或超出台面。 十、摊档台面积。蔬菜、果品档每档台面不少于1.5平方米;猪、牛、羊肉档每档台面不少于1.6平方米;活体禽类档每档不少于5平方米;烧腊档每档不少于6平方米,其中预进间不少于1.5平方米;熟食档每档不少于2平方米;水产档每档不少于5平方米,活鱼池不少于l 平方米;冰鲜档每档不少于4平方米;食杂档每档不少于5平方米。 十一、活体禽类区。必须用玻璃墙与其他商品区隔离,并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售卖活体禽类要使用不锈钢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便于清洗冲刷的排污设施,并必须与售卖间分隔。市场应设立活体禽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并设立独立抽风及排污设施。 十二、烧腊档。必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设洗手、消毒设备,采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式水龙头;售卖间必须配置冷藏设备、空调、紫外线杀菌灯和防蝇、灭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及通风排气等设施,设双门柜式售卖窗,出入口设双向弹簧门,装饰灯应安装在售卖间外。 十三、水产、冰鲜档。必须设置固定操作台,配置排污槽、污物桶。冰鲜档要求配有保鲜冷柜。水产类销售池台外立面地台高30厘米,外挡玻璃高40厘米,内挡玻璃高30厘米,池内按经营需要用玻璃设置活动隔板,台面应用穿孔不锈钢制作,柜台应设置砧板。 十四、鲜肉类档。柜台高度为85厘米,柜台面宽度为70厘米,应设置不锈钢挂架,挂架离柜台面高1.2米,柜台面应用穿孔不锈钢制作。设置专用砧板,有条件的市场设置统一冷藏柜。 十五、食杂档。实行集中设档,设置统一台面、货架,商品堆放高于地面1厘米。 十六、熟食档。要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采用玻璃柜,配置加热或冷藏设施。 十七、半成品档。经腌制、调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冻食品档应配有密闭或保鲜设施。 十八、经营布局。场内经营布局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与其它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米;熟食、卤腊经营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房的间距应大于10米;市场内禁止地摊和零担经营,不得从事餐饮业服务。
第三章 市场附属设施建设规范
十九、检测设施。市场应设置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室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加强食品检测。 二十、公用设施。市场内必须设立卫生宣传栏、公告栏、公平秤、询问处、监督投诉箱并公开监督电话。 二十一、环境卫生。市场内地面保持干净、不得积水,要有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应密闭,并有冲洗设施。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营业场所和周围环境的卫生,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 二十二、购物指引。市场必须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档(店)号牌;摊档要张挂营业执照,设价格公示牌。 二十三、卫生间设置。市场内应设置卫生间(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建设标准不低于二级标准(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二十四、车辆停放。为方便群众购物和市场经营者装卸商品,市场外应设置车辆停放点。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五、本规范适用于本市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新建和升级改造。 二十六、本规范由市商务局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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