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2日,吕梁市离石区金田商务大厦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16人受伤。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减少火灾危害,按照“山西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冬季防火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今年的冬季防火工作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止,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15日)。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2月16日-2009年2月15日)。按照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和任务,认真做好本单位今年冬季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2月16日-2009年2月28日)。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冬季防火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任务措施 (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在2008年12月16日前召开冬季防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增多的实际,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督促社会各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尤其是社会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切实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各县区要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要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特点,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六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丰富消防宣传内容,使更多群众通过宣传活动,真正掌握简单实用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重点工种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各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三)切实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是自检自查。各党政首脑机关;商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商业和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洗浴、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医院、学校、敬老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对本单位消防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二是行业复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自检自查逐一进行复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复查;教育、卫生、民政、广电、建设等行业和系统负责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广播电台、电视台、建筑工程等行业和系统内部各单位进行复查;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寺庙等古建筑、地下场所等单位进行复查;铁路、交通等部门负责对火车站、客运站等管辖单位进行复查;公安、安监、工商、文化、质检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场所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冬季防火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情况。三是专项检查。将冬季防火工作与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要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四)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复查中发现,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应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五)切实做好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城市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和居民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组织村民搬迁村庄内的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各类隐患;要督促落实村民联防巡查制度,推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要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社区和村庄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居(村)民自家应配备简易的灭火工具。一旦发生火灾,在向消防队及时报警的同时,要迅速组织扑救,消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六)切实加强消防科技产品的推广应用。冬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市的火灾形势也较为严峻,迫切需要穷尽一切手段,采取果断措施,充分发挥技术防范手段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大力推广应用消防科技新产品,消防重点单位应安装使用消防数据保护器等消防科技新产品,并进行远程监控联网,以提高全市社会单位的整体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落实自查自纠责任、督促整改责任;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重大火灾隐患逐级报告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告制度、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全力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整改火灾隐患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有领导带队、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冬季防火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整治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察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攻势。要将防火宣传作为冬季防火工作的重点,大力抓好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宣传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使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自防自救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提高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冬季防火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严看死守。对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