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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调整自治区档案局(馆)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

【发文字号】 新档办字[2008]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局(馆)各处、室,机关党委: 因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我单位除“四害”工作,消灭四害,清洁环境,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调整档案局(馆)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淑欣 自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副组长:阿不都拉·阿吾提 自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苗运明 自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成 员:张建新 姚永军 秦 佩 张秋生 金晓枫 童 鹿 热依汗 郭红霞 赵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建新,成员冯丽娟、刘小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馆)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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