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朔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朔政办发[2008]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奶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一个主要产业,农民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奶业的兴起对丰富城乡市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市奶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考验,为了保护我市奶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号召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消费本地“新品放心奶”,掀起“新品放心奶”进万家活动热潮,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奶农利益为根本,以促进奶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帮扶奶企扩大销售为手段,以建立奶农与企业共赢关系为纽带,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障,坚持立足当前解困,着眼长远发展的原则,努力降低“三鹿奶粉事件”的不良影响,尽快使我市奶业走上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朔单位干部职工,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
(二)实施期限及数量:①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朔单位干部职工首批为期四个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每人每月价值50元的液态奶产品。②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按朔政办发〔2008〕9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液态鲜奶来源:提供液态鲜奶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日收鲜奶量达到50吨以上、提供的产品必须由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权威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的条件。首批发放的液态鲜奶分配比例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十月份鲜奶收购量与液态奶生产量之和所占总量之比确定。
(四)资金来源:①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支付,支付比例按朔政办发〔2008〕96号文件规定执行;②市级财政供养人员,市财政补100元,个人支付100元,个人出资部分由市财政统一从工资中扣除,由市财政直接与乳品企业结算;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驻朔单位,由单位自行确定出资办法,由单位负责将奶款200元/人统一交市畜牧局,市畜牧局统一与乳品企业结算。
(五)奶品发放办法:按核定人数发放奶票,到指定销售点领取。市级财政供养人员由各口牵头单位负责到市财政局领票并发放到本系统各单位。其它人员由各单位到畜牧局缴付奶款时统一领票后发放。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组,为了切实加强“新品放心奶”进万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组。组长:雷建国(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蔚文彩(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刘进智(市政府副秘书长)、高世宝(市财政局局长)、元千子(市教育局局长)、赵养力(市畜牧局局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员及各口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办公室主任:刘进智(兼)。同时,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市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新品放心奶”进万家的各项活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其它有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财政供养人员“新品放心奶”补助资金的筹集、个人部分的扣除、与乳品加工企业的结算及其它相关工作。市畜牧局负责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及驻朔单位奶款的收缴、奶票的发放及与乳品加工企业的结算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学生奶”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三)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财政、畜牧、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区及企事业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此项工作进展缓慢、力度不大的,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现场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对奶品的源头、生产工艺流程、监测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宣传报道,使“新品放心奶”深入人心、深入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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