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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监管赋码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甘质监质[2008]2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监管入网赋码工作,省局与中信国检兰州分公司协商,定于7月28日开始,由省局质量处牵头,具体业务由中信国检兰州分公司承办,分别到14个市州局集中时间进行现场办公。请各市州局接到通知后,按照方案要求通知企业,带好相关文件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入网赋码手续,具体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永祥电话:8826155 中信国检兰州分公司联系人:罗燕电话:13919372998 附件:电子监管推进工作计划方案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监管网推进工作计划方案
鉴于我省目前监管网工作情况,确定以下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9大类69种产品入网目录中要求的企业,各地区质监局进行核对,把符合入网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统计并与国检甘肃分公司进行确认,要求按照:未登记、已登记未备案,汇款、收到数字证书未申请监管码、特殊企业四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我们将按照核对统计后的入网企业逐一开展工作;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国检公司按计划分别到各地进行推进工作,省局质量处人员随同指导,各地根据计划,提前按照统计后的名单组织企业,办理集中入网赋码工作。 (1)未登记企业:通知企业带齐必备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拟任电子密钥操作员的身份证明,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质监部门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料),数字证书服务费600元(现金),进行现场统一登记入网,工作流程如下: a.国检人员指导企业做现场登记(纸质登记表); b.当地质监局安排专人协助国检公司做好现场登记资质审核工作,收费,开收据(此收据等企业收到数字证书和发票后作废); c.由国检甘肃分公司统一做网上登陆的补登工作,通知质监局做备案,然后由国检甘肃分公司统一办理数字证书服务费汇款和网上填报汇款登记表(要求企业提供准确详细的通讯地址); d.数字证书直接派发到企业,待企业拿到数字证书后,国检甘肃分公司再进一步指导企业赋码等。 (2)已登记未备案、汇款企业:通知企业带齐必备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电子密钥操作员身份证明,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质监部门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料),数字证书服务费600元(现金),进行现场统一备案和收费,工作流程如下: a.当地质监局安排专人协助国检公司做好现场登记资质审核备案工作,收费,开收据(此收据等企业收到数字证书和发票后作废); b.由国检甘肃分公司统一办理数字证书服务费汇款和网上填报汇款登记表(要求企业提供准确详细的通讯地址); c.数字证书直接派发到企业,待企业拿到数字证书后,国检甘肃分公司再进一步指导企业赋码等。 (3)收到数字证书未申请监管码:企业带上数字证书,由国检甘肃分公司做现场指导。 (4)特殊企业:提供相关行业赋码指导方案。 入网推进工作路线分东、中、西区。东区:甘南、陇南、天水、临夏;西区: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中区:平凉、庆阳、定西、白银。计划以中区-兰州-东区-西区路线开展(酒泉,嘉峪关在酒泉开展);计划从7月28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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