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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长安监管综字[2008]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8]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的竞赛活动。 市局将按省局《通知》要求,于6月20日前组织预选赛(预选赛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在广泛发动组织的基础上,开展初选赛,并在初选赛中选出一支代表队参加市局组织的预选赛。获得市预选赛第一名的,将代表市里参加省局举办的全省电视总决赛。 附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8]81号)(略)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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