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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对奎屯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奎屯保险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确定奎屯保险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的请示》(奎保协发〔2008〕4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王梅放任奎屯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欧长平、张金良、田劲松、徐刚、陶章锋、范庆军、邹波、王军、刘国忠、帕力哈提、杨友萍、韩岩峰任奎屯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胡洪保任奎屯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此复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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