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创建文明城市“清洁洪城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清洁洪城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20日开始在城区组织开展“清洁洪城工程”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把南昌市建设成为“清洁之城”、“文明之城”、“和谐之城”为目标,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动力,大力实施“清洁洪城工程”,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完善社会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文明素质与环境卫生质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清洁洪城工程”,维护“四项设施”,整治“五乱现象”,实现“两个明显”。维护“四项设施”,即: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环卫设施、园林设施;整治“五乱现象”,即:垃圾乱扔、摊点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污水乱流;实现“两个明显”,即: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观,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塑造南昌“清洁之城”的新形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市“清洁洪城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
雷武江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卢晓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周光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
陈中漳 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
胡 焘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张鸿雁 市市容局局长
郑 炜 市园林局局长
沈 杰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喻德火 市商贸委主任
郭 毅 市房管局局长
吁小平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邹传坚 东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智安 西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罗蜀强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区长
梅茂发 湾里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小洪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觉荣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斯彬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韶宸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四、责任分工
“清洁洪城工程”责任分工的基本原则是:块块为主、条块结合、权责统一。
(一)维护“四项设施”(市政、交通、环卫、园林等设施)
1、市政设施维护。由市区两级按照原定的管养职能分工,分别组织对城市道路窨井盖、路沿石、人行道板、下水道、路灯破损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全面进行修复。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完好,小街巷的市政设施基本完好。
[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
2、交通设施维护。组织对市区道路上破损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隔离栏、交通指示牌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全面进行修复。清除市区机动车道上废止的交通标线,对模糊不清的交通标线进行刷新。
[责任部门:市公安交管局]
3、环卫设施维护。组织对市区道路两侧的果壳箱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更新和维护破损的果壳箱,适当增设道路果壳箱,清除或更新果壳箱上的破损广告。将市区旱厕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厕所。
[责任部门:市市容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
4、园林设施维护。组织对市区行道树、绿化带、花坛等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对行道树、绿化带进行一次全面修剪,对绿化护栏、花坛石破损进行修复。
[责任部门:市园林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
(二)整治“五乱现象”( 垃圾乱扔、 摊点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污水乱流)
1、整治“垃圾乱扔”。认真落实居民生活垃圾每天两次收集清运,禁止居民住户向窗外抛洒垃圾的行为。落实沿街店面和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沿街抛洒垃圾。全面落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制,做到道路保洁无盲区,每条路段立“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保洁人员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乱抛垃圾的行为依法实行严厉处罚,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的强大舆论压力,营造“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市市容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配合部门: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
2、整治“摊点乱摆”。以街办为单位,由执法中队牵头对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依法查处;同时,继续推动“摊点入店”工作,有效疏导流动摊点遵章经营、入店经营。
[责任部门:各城区和三个开发区(牵头);配合部门: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3、整治“广告乱贴”。以街办为单位,坚持日常对楼道和建筑物上的“垃圾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出来一处,立即清理一处,让 “垃圾广告”无处藏身。同时对广告发布需求进行合理疏导,各街办、社区适当增设公共广告栏。公安部门要组织对发布制作假证件、雕刻假公章等违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坚决捣毁制作非法广告的窝点。
此外,各城区要组织对辖区内的一条主干道进行立体式的景观打造;各街办要组织执法及管理力量对各主、次干道沿街各种乱吊乱挂现象进行清理和规范。
[责任部门:各城区和三个开发区(牵头)、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市容局]
4、整治“车辆乱停”。科学合理规划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泊位,根据城市车辆数量增长情况适当增设机动车泊位,对违规更改机动车停车场用途的现象一律重新改回作停车场,对长期闲置的工地开设为临时停车场使用,对沿街店面门前人行道上划定的机动车泊位一律纳入公共泊位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圈占人行道机动车泊位,努力做到泊位标线清晰、泊位数量基本够用。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对违章停放车辆依法处罚,做到街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在加强城市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电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章必纠。
[责任部门:市公安交管局(牵头);配合部门:市停管中心]
5、整治“污水乱流”。各街办执法中队要对沿街店面污水沿街排放和油渍污染人行道板的现象进行教育和督促整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严管重罚,做到沿街店面无污水沿街排放、无油污污染人行道板的现象。各城区和房管部门要按照原定的管理职能划分对城市居民住宅化粪池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化粪池堵塞粪水外溢的现象按有偿服务的要求,在协调落实有关作业经费后,分别告知市或区市容环卫部门及时组织疏通,做到居民群众满意。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及办法将按有关程序予以认定后公布实行。
[责任部门:各城区和三个开发区(牵头)、市房管局;配合部门:市市容局]
五、工作进度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8日-7月20日)
各区、各部门制定“清洁洪城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清洁洪城工程”,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活动的意义、工作内容和方法。市级各新闻单位集中组织对“清洁洪城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使该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8月23日)
各区、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集中力量,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交账验收阶段(8月24日-8月31日)
召开“清洁洪城工程”交账大会,各区、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以优异成绩向市委、市政府交账。
4、长效管理阶段(9月1日之后)
在“清洁洪城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继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清洁洪城工程”,切实抓好城市长效管理,把南昌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清洁之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清洁洪城工程”实行两项制度:一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行政首长负总责的责任制,二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基层、每周定期检查所辖区域实施“清洁洪城工程”工作的督查制。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实施“清洁洪城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工作实绩来检验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
(二)强化责任,推行“清洁洪城工程”问责制
为了保障“清洁洪城工程”的扎实有效地开展,将制定《南昌市实施“清洁洪城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另行文),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清洁洪城工程”的工作中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由市效能办和市监察局牵头,成立“清洁洪城工程”督查机构,负责对全市开展“清洁洪城工程”的工作情况进行问责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开展检查督办,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督查情况,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县区、部门、单位,责令按期整改,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和各县区、开发区还应分别设立24小时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广泛宣传,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采取专版、专栏、专题以及漫画、歌谣、小品、标语、口号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大造“清洁洪城工程”的活动声势。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文明教育系列活动,如:“秩序·卫生·文明”践行活动、“文明交通‘谦让’活动”,等等,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引导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清洁洪城工程”,形成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拥护的良好局面。
工、青、团、妇、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教育成员积极参与“清洁洪城工程”活动。
(四)严管重罚,强化公众法规约束机制
城市管理要取得好的效果,不仅要广泛教育群众,还要走依法治市的道路。要根据有关法规,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污水乱流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教育处罚办法,出台《南昌市开展“清洁洪城工程”治理“五乱”的通告》(另行文),并每天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通告》内容和执法动态,让市民知道如违反公共卫生有关法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自我约束,自觉遵章守法。
(五)明确责任,完善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
把“清洁洪城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网格式管理机制。
(六)加大投入,落实“清洁洪城工程”经费保障机制
实施“清洁洪城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从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大举措。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清洁洪城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有效保障实施“清洁洪城工程” 的必要经费,确保各项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七)定点帮扶,实行市直部门挂点街办工作制
为更好地推动“清洁洪城工程”实施,由市直工委牵头,组织市直部门挂点街办,帮扶街办落实好“清洁洪城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个街办辖区范围街巷、居民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八)着眼长效,恢复全市“周末卫生日”制度
自2008年7月20日起,全市恢复“周末卫生日”制度。各区、各街办要认真组织辖区居民住户和驻区单位开展“周末卫生日”大扫除活动,清理楼道庭院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疏通窨沟下水道,清除污泥积水,打扫房前屋后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各街办要组织对辖区居民住户和驻区单位开展“周末卫生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九)建立周、日工作会商调度制度
在“清洁洪城工程”实施期间,每日17时由市城管办在其办公地点(红谷大厦a座16层)组织有关部门、城区对当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问题通报,并明确责任,提出解决措施并付诸实施。
每周一20时由“清洁洪城工程”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议,对一周工作推进及现状进行分析,找出薄弱节点,督促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