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吕梁代表团组团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吕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08]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吕梁代表团组团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吕梁代表团组团方案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定于2008年10月22日--25日在广西南宁举办。博览会吕梁代表团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商务局具体承办,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参会参展。参会人员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商务部门,部分外贸企业,项目单位及采购商组成。同时,也鼓励我市其他有意通过博览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提高知名度、广泛结交新朋友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 一、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总体安排 (一)举办时间 2008年l0月22日至25日 (二)地点与规模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规模:展览面积80,000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3×3米),共设3300个,其中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500个。 (三)专题与内容 本届博览会设商品贸易专题、投资合作专题、农业合作技术专题、“魅力之城”专题。 1、商品贸易专题 东盟10国商品展区展示日化产品、电子电器、橡胶及其制品、木材及木制品、农产品、食品、家具、珠宝玉器、工艺品、汽车配件。 中国商品展区机械设备:展示商业工程及建筑、食品及包装、电力设备等机械类商品。 电子电器:展示家用电器、电子信息产品、通讯产品等。 建筑材料:展示建筑陶瓷、铺装材料、卫生洁具和门窗幕墙、化学建材类商品。 2、投资合作专题 项目招商与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金融服务。 3、农村适用技术专题 以农业种养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现代农业装备为重点,展示东盟市场需要的中国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中国与东盟l0国之间的技术转让与合作。 4、“魅力之城”专题 重点展示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规划、信息通讯设备制造、电子工业园区招商、软件开发和信息科技等。同时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电信周。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与东盟经贸合作,各县市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针对性强的流通企业、进口企业到会采购东盟商品,借此组织推介会等活动,促进供求互动。 (四)对参展商的参展要求 本届博览会对参展企业设定资质标准,具体为: l、中国大陆企业必须具备进出口资格,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l00万元。 2、申请参展的企业须如实提供进出口企业代码(外贸企业、),或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非外贸企业)。 3、参展企业名称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严禁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在现场零售展品。 4、参展商品须符合《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确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 5、大会秘书处将优先安排优质企业、名牌产品参展。 二、吕梁代表团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团 长: 吕改莲(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团长: 赵学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学义(市商务局局长) 魏和宁(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宋兴旺(市商务局副局长) 秘书长:宋兴旺(兼)(市商务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统一部署博览会吕梁代表团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出席博览会组织的各项有关重大活动,代表团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展会具体事宜。 (一)综合组 组 长:成跃平(市商务局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与省团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2、负责安排吕梁代表团在南宁的食宿、交通、通讯、文印、安全等事宜,购买往返机票、车票。 3、负责与省团联系落实各种证件的制作、分发及各种文件资料的领取、编印吕梁代表团工作活动手册、提交参会的总结报告。 4、负责申报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 5、完成代表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展组 组 长:宋兴旺(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静(市商务局科长) 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吕梁代表团参展参会企业的统一申报(包括参展摊位、采购商、项目的申报)。 2、负责参展、采购、项目内容审定、组织参展单位搞好布展工作。 3、负责成果统计并负责向新闻单位通报。 4、完成代表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组织我市内贸流通企业、三资企业,各开发区企业参加贸易配对及项目撮合活动,落实专业观众的采购清单或投资计划。 三、参展参会证件申办 l、根据大会安排,证件均通过网上申办。 市团负责汇总并录入全团成员申办信息,请参会人员于9月l5日前向会展组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由省团统一申办。 2、需办理展品运输证和通行证的,请于9月15目前与会展组联系。 四、展务工作时间安排 1、展览时间 10月22日10:00-17:00 l0月23日至10月25日每日9:00-17:00 2、布/撤展时间 布展:10月l0日至l0月21日每日8:30-18:00 (10月20日和21日可24小时布展) 10月21日12:00封馆 撤展:10月26日8:30-18:00 五、几点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统筹好本县市参展企业、参会采购商、“走出去”项目的组展落实工作,于7月20目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代表团综合组。 2、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收集筛选“走出去”项目、引资项目和组织省内采购商,并于7月20日前将负责部门与联络员名单报市政府代表团会展组。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