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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电力公司、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和《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精神,现将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1#、2#(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1#、2#(2×600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103元,从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发电企业要加快完善脱硫设施,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脱硫环保验收,待省级环保部门出具脱硫验收合格意见后,及时向我局申请脱硫加价。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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