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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省商务厅规财处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开拓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省商务厅规财处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部分县(市)商务局、财政局,省直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2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今年开拓资金申报及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市、有关县(市)(以下简称市、县)商务局、财政局认真做好开拓资金新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企业按要求申报项目资金。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的指导,新授权县(市)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审核、上报工作。 2、为加快资金拨付,企业务必于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今年开拓资金网上申报和书面资料报送工作;市、县须于今年11月5日前,完成今年开拓资金拨付审核、上报工作。 3、其他具体要求,请按照财企[2010]1239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 安徽省商务厅规财处 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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