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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高工宣函[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将于年内举行。现将高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把参评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结合起来,与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创新的优势,坚持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方向,大力支持创作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民族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作品。 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一、二),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每校可在优秀文章、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六个项目中各推荐一个,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思政工作专栏下载)报送省高校工委宣传部,电话:3183924。 附件:1.关于申报优秀文章的要求 2.关于申报优秀文艺类作品的要求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关于申报优秀文章的要求
一、内容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战略部署以及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帮助人们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3、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风朴实,文字表达准确无误,文章形式包括论文和调研报告。 4、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署名文章、纯学术性文章不能参评。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文章须首次公开发表于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市以上正式报刊,如文章收录在文集或文库中,必须由文集或文库编委会出具首次发表的证明。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文章和社会反响材料)一式十二份(一份原件、十一份复印件) 附件二
关于申报优秀文艺类作品的要求
一、申报作品的范围 凡2006年6月30日至2008年9月30日之间演出、播映的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广播剧、歌曲均可申报参评。上述时间内有较大修改的戏剧也可申报参评。 参评文艺类图书的出版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以版权页登记为准。参评图书应为本省出版单位出版。 二、申报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提供《“五个一工程”申报作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3份,所有申报作品均须报送申报表及社会反响材料11份。戏剧、电影、电视剧(片)须报送大1/2录像带或dvd、vcd碟一式2套(须配有字幕),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规格打印(作品申报表可以翻印)。电视剧须报送拍摄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歌曲须报送录音带或cd碟一式2套、曲谱一式11份。 附件列表: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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