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建房(2008)236号],就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审计署《关于青海省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 用情况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责令整改通知书》[青监管(2007)95号]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 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找准并解决好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 《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风 险,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积极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 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 抓紧解决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整改通知书》中反应的各类问题;
二是 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使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 查处;
三是 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控制资金运作风险;
四是 进一步贯彻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五是 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和2007年审 计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自查。 二是 管委会对自身履行决策职责情况进行自查。 三是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和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 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 对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六是 对监察和纠风、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 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和运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一是 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 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 对发现的项目贷款、挤占挪用、逾期贷 款及购买国债出现的资金风险进一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三是 及时纠正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 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认真清理,坚决纠正;积极推进在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的覆盖 面;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对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坚决纠正;进一步完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优化业务流 程,简化办事手续,解决职工提取难、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四)建立主管领导责任制。 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答疑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充分利用网站、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五)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对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或造成资金严 重损失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方法步骤
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7月开始,至2008年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08年7月1日-7月15日):安排部署、宣传发动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组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研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富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崔青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文礼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兆超 市财政局副局长
侯孔明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 伟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2、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 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971-6135870
(二)第二阶段(2008年7月15日-8月31日):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和有关措施。对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和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要及时 梳理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对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第三阶段(2008年9月1日-10月31日):监督检查、重点推进
领导小组针对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仍 不合格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 可提出撤换相关负责人的行政监督建议。对涉嫌犯罪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第四阶段(2008年11月1日-12月31日):巩固成果、总结通报
各地管理中心要注意总结、推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管 理中心要进一步健全监控机制,强化监督措施。11月底前,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向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通报专项治 理工作情况。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是建立和完善住房公 积金制度,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中纪委和省纠风办的要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是2008年纠风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工作落实方面一定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程,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通力配合,务必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全面组织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四)着眼建设,努力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 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管理工作,防范资金风险。要注重举一反三,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住 房缴存、使用、管理以及增值收益分配等制度,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