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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赣农计字[2008]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推进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促进农业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投资效益尽快发挥,为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根据国家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项目储备的总体思路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项目建设,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工作主题,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坚持贯穿以战略研究为基础,以规划为指导,以建设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工作主线,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和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协调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领域,加快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社会构建。 项目的谋划、储备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的使用范围储备项目。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需要由国家举办的农业公益性、示范性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包括受益范围较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农业稳定发展全局的全国性重大骨干农业项目、跨区域性项目等。 (二)按照农业“七大体系”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规划储备项目。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渔政渔港等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建设原则、布局、类型、标准等储备。 (三)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谋划项目。重点围绕水稻、水果、水产品、畜禽等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大产业以及茶叶、蔬菜、花卉等优势特色产业谋划项目,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培育和资金支持力度,以此推进农产品区域布局和规模化生产,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形成以重点产业为骨架、特色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四)围绕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谋划项目。围绕改善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项目,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生产的基础保障能力;围绕强化疫病防控手段和增强农业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机制,增强重大农作物病虫灾害应急防治和疫情扑灭处理能力。 (五)围绕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谋划项目。一方面,要以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技推广为主要措施,以体系创新为突破口,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另一方面,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拓宽农民创业能力和就业渠道。同时,着力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重点是加大农业机械推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拓展农机生产领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六)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谋划项目。鄱阳湖流域农业发展的目标就是要将鄱阳湖区乃至全省建设成为我国粮食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全国水产水禽养殖的高效区、高效经济作物的带动区、农民收入的快速提升区,为此,必须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鄱阳湖流域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着力推进粮食战略工程、油料增强工程、水果壮大工程等十大产业工程建设;同时,要从建设生态农业出发谋划我省循环农业发展项目,从建设生态江西出发谋划农业环境治理项目,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实施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从保护鄱阳湖区农业资源出发,谋划渔业资源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要求 (一)按照相关专项规划提出项目。项目的提出坚持以相关专项建设规划为依据。国家、省已编制出台的相关农业建设专项规划我厅已在江西农业信息网项目管理栏目下发布;今后农业部、省印发新的农业专项建设规划,我厅将及时在该栏目下发布,请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各业务部门密切关注。 (二)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组织项目。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以及《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组织项目。对于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尤其是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内容较多的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对于投资较大、需要征地和环评的项目,可先报项目建议书,依照权限批复建议书后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的项目须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组织、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项目单位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关条件。 二是项目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是完成规划报建、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具备投资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开工的条件。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已经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四是编制招投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了招标方案并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章节。 (四)认真组织项目审查。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单位在向省农业厅报送项目前要对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并对报送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察。实地核实情况可以作为申报文件附件。我厅不接受以下四类项目申报:一是前期工作未完成或前期工作不扎实的项目;二是申报单位有关项目因违章违纪行为被农业部、省农业厅通报或要求整改,但没有完成整改的;三是项目单位所在地区因违章违纪行为被农业部暂停项目申报,但暂停期限未到期的;四是同一建设单位有两个以上建设项目未完工的(含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不再组织申报该单位其它新建项目。 (五)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落实配套资金是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关键措施。凡是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项目,要求地方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如地方配套能力有限,应予以说明或暂不安排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一般项目申报,由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属单位以计(财)字号文上报省农业厅,抄送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及相关业务部门。在此基础上,厅有关业务部门对报来的本行业项目进行遴选和初步审查,并报厅计划财务处。厅计划财务处对各设区市、厅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平衡,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及时存入省农业厅农业项目储备库。通常情况下,省农业厅每季度研究一次项目申报工作,将前期工作扎实、符合投资方向和建设条件的储备项目及时上报农业部。需与发改委系统联合上报项目时,将另行通知。今后,没有经过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省农业厅原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各设区市、厅属单位应将相关项目申报文件报送我厅(计划财务处和相关业务部门各4份),每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应一份申报文件,同时报送电子版。确定要上报农业部的项目,还应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在网上填报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要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纸质文件材料的一致性,不一致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1.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2.种养业良种项目申报要求 3.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4.渔政项目申报要求 5.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1:
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及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六、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水工工程)、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土建工程(水工工程):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田间工程: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配套仪器设备: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配套农(牧、渔)机具: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大型农(牧、渔)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投资筹措方案。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 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附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多大区域经济发展等)等进行量化分析,并列附表,且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及项目运转三年内各环节均要求填报此表。 十四、招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十五、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各种附件、附表、附图及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六、应附表格。包括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这些表格,已挂在江西农业信息网项目管理栏目下。 另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地点: 附件2:
种养业良种工程申报要求
一、种植业种子工程申报要求 按照《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种子工程规划》)确定的建设思路和项目布局,重点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区试站、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建设。 (一)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1、项目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健全,有较好的良种繁育基础; 2、本辖区内良种推广基础良好,自然条件优越,区域位置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3、主要农作物的常规作物繁育面积1000亩以上,杂交作物年制种面积在3000亩以上; 4、有相当实力的技术依托单位; 5、当地拥有较影响的粮食加工企业; 6、本辖区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影响恶劣的种子案件。 (二)种子检测分中心项目 1、项目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健全,有较好的种子检验检测工作基础; 2、获得资质单位两年以上; 3、检验检测设备性能优良,技术水平先进,年检测样品数量2000个以上; 4、三年内样品检测未出现重大问题。 (三)新品种示范基地项目 1、项目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健全,有较好的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基础; 2、辖区内新品种年更新更换20%以上; 3、建立了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基地,核心区至少100亩,辐射区5000亩; 4、至少承担了国家或省下达的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任务。 (四)区域试验站项目 1、项目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健全,有较好的良种示范推广工作基础; 2、至少承担了国家或省下达的新品种区试任务; 3、项目单位在区试管理有专人负责,中级以上职称; 4、三年内承担的区试任务没有出现重大失误。 二、畜禽良种工程申报要求 (一)要符合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各地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省种畜禽场规划布局,体现区域产业优势,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 (二)要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关基础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选址符合《畜牧法》要求,场址的地势、交通、通讯和生态环境、防疫隔离条件良好,与村镇居民区、化工厂、矿区及畜禽类产品屠宰场、加工厂、交易市场等相距2公里以上;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隔离分开;种畜禽舍布局合理,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无违法经营行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项目必须是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畜禽品种资源,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品种资源。 (三)项目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且租赁期要在15年以上。 (四)以扩大基础群规模、提高供种能力为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各类种畜禽场基础群规模要求达到:基础母猪500头以上,种鸡2万羽以上,种鸭8000羽以上,种鹅4000羽以上,乳用生产母牛500头以上,肉牛(兼用牛)生产母牛200头以上,种羊500只以上。 (五)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畜禽原种及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畜禽棚舍、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改扩建,种畜生产性能测定设备和其它必备仪器设备购置,畜禽良种引进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畜禽保种舍、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改扩建,必备仪器设备购置、畜禽品种收集保存等。 (六)必须附具的有关文件 1.基本文件(证明、图纸)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2)项目现有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3)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4)项目建设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畜禽性能测定站除外); (5)申报项目在拟建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 (6)配套资金承诺函。 2.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另需出具的文件 (1)如果是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请附相关认定文件; (2)年度企业年检报告(须加盖工商印章); (3)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近期存款证明及资信等级证明。 三、水产良种工程申报要求 根据《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良种二期》),重点加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水产原种场和水产良种场建设。 (一)水产遗传育种中心 1.选项条件:品种包括:鲤鲫鱼和斑点叉尾鮰。每个品种全国选建1个遗传育种中心。以水产研究院(所)、大专院校、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为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具备良种培育的技术人才和成熟的技术路线(或具备相当技术水平的技术依托单位)。并要求固定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生产实验用地需租用30年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影印件),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行政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单位。 2.主要建设内容:亲体培育系统、成体定向交配系统、幼体家系培育系统、抗病能力测试系统、标记系统,生产管理用房、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等。 3.投资规模:水产遗传育种中心每个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 (二)水产原种场 1. 选项条件:品种包括四大家鱼、鲂(三角鲂或团头鲂)、河蟹、青虾、三角帆蚌。选择需要保护且养殖生产利用价值比较大的水生动植物种建设原种场;根据种质资源分布特点,水产原种场必须建在水生动植物种的原产地,并要求固定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生产实验用地需租用30年以上;在现有地市级以上原种场的基础上改扩建,不搞新建;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影印件),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行政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单位。 2.主要建设内容:亲本、后备亲本、苗种培育池,天然种质库、定向交配繁育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管理用房、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水电路配套设施和生产用车、船、网具等。 3.投资规模:水产原种场每个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为为1:0.2。 (三)水产良种场 1.选项条件:品种包括:四大家鱼、玻璃红鲤、萍乡红鲫、乌鳢、鳜、黄颡鱼、中华鳖、泥鳅、鲶、斑点叉尾鮰等。 选择市场需求量大、发展潜力大的水产养殖品种建设良种场。根据种质资源分布特点,水产良种场应建在该品种养殖重点地区,并要求固定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生产实验用地需租用30年以上。在现有地市级以上良种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不搞新建。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影印件),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行政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单位。 2.主要建设内容:亲体培育系统;定向交配系统;繁育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管理用房;实验室及配套的仪器设备;水、电、路及配套设施;生产用车等。 3.投资规模:水产良种场原则上每个总投资不超过400万元。 附件3: 大中型沼气工程原则上只申报年出栏量相当于1万头猪单位的畜禽养殖场,已获得过各类无偿补助的养殖场不在申报之列。申请中央投资按总投资的1/3至1/2,申报此项目需按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生物质能试点示范依据《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重点申报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和种植示范基地、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申报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需与科研院所共同合作,并有一定规模的种植面积和相关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支撑。申报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要以自然村为单位(50户以上),联片集中供气,建议以生物气化生产沼气集中供气为重点。申请中央投资按总投资的1/2至2/3,申报此项目需按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4:
渔政项目申报要求
渔政执法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内陆渔政船、内陆渔政执法快艇建设。 (一)内陆渔政船 建造30吨级或50吨级渔政执法船,特殊情况可建设100吨级渔政船,投资规模分别控制在70万元/艘、120万元/艘、250万元/艘。 (二)内陆渔政执法快艇 渔政执法快艇,单艇总投资不超过20万元。各地根据渔政执法的实际需要进行申报,列明执法快艇的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并按照建设的迫切性依次排列。 附件5: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申报要求
1、依据《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申报。优先安排主要农产品区域优势明显、质检工作基础较好、检测业务综合的县级质检站。 2.质检工作基础较好。承建单位的县级质检机构和人员编制已经编制机构批复,有固定检测场所和专业检测人员,检测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可保障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3.建站要综合。县级质检站建设要以现有主要农产品质检站为依托,建设成综合性质检站,检测业务范围应包括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三个方面,并覆盖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个行业。 4、县级质检站申请中央投资的建设内容只包括检验实验室改造及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不得安排新建、扩建办公用房及检测业务用房等检测实验室改造以外的建设内容。 5、投资规模以规划提出的控制规模为上限,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严格核定。对于普通县,每个县级质检站约需建设投资300万元,其中:土建费用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仪器设备购置费用2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6.7%;其它费用4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3%;对于重点县,每个县级质检站约需建设投资400万元,其中:土建费用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5%;仪器设备购置费用3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75%;其它费用4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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