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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黑建人[2009]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建设归口各单位,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40号)精神,现将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09年8月5日至8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地)、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间见附表1。 二、学历破格人员参加专业组答辩。答辩时间定于2009年8月20日早8点30分开始,时间一天,地点另行通知。 三、外语、计算机免试按照省人事厅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函[2007]87号、黑人保发[2009]40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应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各市(地)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将该表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一并上报。 四、申报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学历破格、同级改职人员须填写《审查表》一式一份;同级改职人员上报原资格证书。 (二)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三)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字迹要清楚,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三条适用范围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 (四)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申报专业栏按现从事专业填报。 (五)工作经历和能力及业绩成果附有效佐证材料。 (六)各市(地)、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由各市(地)、各部门统一报送,同时填报评审人员名册并报数据软盘,表、盘内容要一致,准确无误。 五、附表2-6请在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下载。 六、报送材料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3房间。 联系人、联系电话:车仁喜 0451-53637345薛凤莲 0451-53622850 附件: 1、各市(地)、省直有关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略) 2、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略) 3、申报材料目录(略) 4、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略) 5、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略) 6、黑龙江省评审会拟评(审)人员名册(略)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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