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于7月20日前将本地区行动计划报省行动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
2008年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省各设区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序开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精神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江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08〕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到2008年底,各设区市至少建立一个“健康示范区”,在示范区中开展以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的相关活动。
(二)完成开展示范社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的现状调查,掌握该地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的现状,以及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与行动开展前相比,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及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二、行动策略
将“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一二一”行动作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技术措施和支持工具,开展各种全民参与活动。逐步将与健康相关的所有生活方式和行为涵盖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全面促进公众身心健康。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专家组织,为科学实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并制订实施计划。
(二)开展技术培训。各设区市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逐级培训,统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措施以及效果评估方法,认真、扎实做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推广工作。
(三)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各地要创建更多与当地文化、民俗、生活习惯、自然条件、城乡特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认真策划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模式,至少开展1次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活动,将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的健康观念传递给老百姓,推动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有序开展。
(四)组织开展健康示范家庭和健康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示范社区辖区覆盖面不少于1000户居民。健康示范社区推荐标准:社区中有一个组织和技术支持单位、一个固定宣传栏、一个运动场所(有健身器材、测量工具)、每月至少一次宣传活动、每户一套宣传单、每户一份健康档案,健康示范家庭不少于100户,示范社区35岁以上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的现状调查不少于500户。
健康示范家庭推荐标准:家庭成员每天一小时运动、每年一次常规体检、掌握一项科学健身方式、每周测一次血压和体重、每户一本健康饮食记录本。
各地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目的在于树立典型,探索经验和模式,逐步推广,促进更多的家庭、社区、单位加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列。
(六)加强媒体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各地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传播活动。通过媒体的反复播放、登载,广泛传播,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意识,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七)与慢病防治工作相结合。示范社区35岁以上居民血压测量率基本做到全覆盖。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与预防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维持健康体重与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社区试行及应用项目的地区,首先要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并将指导慢病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采取健康生活方式作为项目策略,列入考核、评价内容。
(八)与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创建卫生城镇、建设健康城市等活动平台,加大对健康生活方式的推广力度,并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创建卫生城镇、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的重要内容。
(九)与社会各界开展合作。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
(十)及时总结,广泛交流。及时总结有效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机制、形式和方法,通过研讨会、现场交流、工作动态、快讯、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交流,互相促进,共同促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保障措施
省卫生厅已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办公室,并将此活动作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各市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区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把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经费用于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考核和评估
阶段考核和年终评估相结合。考核和评估内容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项目启动前后效果、健康示范家庭和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媒体宣传的频度和群众接受度、居民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的掌握情况、健康家庭创建率和行为改变情况。
附表:社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的现状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