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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王亚琼等11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08]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审查王亚琼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晋发〔2008〕235号)收悉。经审核,王亚琼、李斌、李虎平、陈杰民、王爱东、崔志文、常军体、卫昌平、陈俊峰、张红岩、尉文军11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王亚琼、李斌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虎平、陈杰民、王爱东、崔志文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军体、卫昌平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副总经理,陈俊峰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红岩、尉文军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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