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建设局、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被困群众和受伤群众的救治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全力组织恢复受损的基础设施,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全国大局出发,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对支援四川地区抗震减灾和我区防震防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切实做好我区防震防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防震防灾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防震防灾意识,了解掌握防震防灾知识,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好家属、亲友及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这次四川汶川县发生地震灾害的情况,应从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各级党报等有公信力的媒体获取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政府发布的公告、通告等,不要听信谣言,更不能传播谣言。 二、进一步做好防震防灾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立足超前防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职能,督促建设系统有关单位尽快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努力做到有备无患。建设厅成立抗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建设系统防震防灾工作的指导协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防范等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修定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抓好危旧房屋、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监控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客运交通、风景名胜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特别要抓好“塞上农民新居”新村示范点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和城市住宅建设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施工中高空作业、塔机作业和建筑边坡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安全防范检查、督查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和调整,严禁在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带、水库下游、滞洪区内建设居民小区和重要工业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要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管理,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城乡人民住房安全。 三、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群众的说服教育和劝解工作,尽可能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要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厅机关各处室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要根据业务分工情况,由相关处室对口接待,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办公室或厅领导协调相关处室接待解决,杜绝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积极开展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如需调配大型抢险救灾设备,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安排,全力积极配合。同时,要引导动员建设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当前的本职工作,创造优异的工作成绩,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 五、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在抗震防灾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昼夜值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厅系统副处长以上干部,手机要保持全天开通,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城市供水、供气等重大公共设施要配备特殊的通讯装置,确保特殊情况下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在按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高效有序。抗震防灾期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情况不得外出(区外),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的,要经厅主要领导批准。 建设厅值班电话:0951--501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