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全面实施我省《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我们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实施办法》、《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和建设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和建设实施办法》。
附件1: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实施办法
2003-2007年,山西省实施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五年间共选拔培养省级教学名师100余名,其中有两位获得国家教学名师奖称号。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开拓,勇于进取,充分体现出教学名师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山西省《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精神,从2008年起,将进一步加大选拔和培养省级教学名师的工作力度,更好地落实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讲授基础课程的政策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中来,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水平和质量,现提出省级教学名师评选实施办法。
一、评选目标
从2008-2010年,选拔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力争有部分省级教学名师获国家教学名师奖励。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受聘教授职务,长期以来能够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三年内,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在200学时(含200学时)以上。同等条件下,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师倾斜。特别优秀的副教授(任职满三年),也可以申报。
3.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工作,有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发表有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或有正式出版的高质量的本专业有影响的课程教材等。
5.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形成个性鲜明的教学艺术与方法,因材施教。能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有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学生评价优秀。
6.注重本课程群的教学队伍建设,自觉提高课堂授课水平,并能影响和带动本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队伍做出积极贡献。
7.学校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鼓励教师踊跃参与名师的评审工作。通过开展名师的评审,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学名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评审名师过程作为激发教师重视育人,重视教学,重视质量的过程,在全校营造一个广大教师齐心协力投身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评选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表”,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学校要根据选拔标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审,要严把质量,对符合条件者向教育厅推荐。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的名师审核复议。公示后对无异议的教学名师发文公布、表彰。
四、评选时间
各高等本科院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4月30日,5月上旬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复议。
五、待遇
省级教学名师每年评选一次,省教育厅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荣誉徽章,给予奖励。各高等学校应给省级教学名师以配套奖励。
附件2: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山西省《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倡导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现就本项目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与任务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促进高校积极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项目实践中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使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加大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形成创新教育的良好氛围,建设创新文化,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2.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省教育厅每年评选10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给予资助。
四、申报条件
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4.指导教师应具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
五、学校工作
1.各学校要成立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总体负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各学校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积极鼓励那些科研水平高、具有丰富科研实践,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参加指导工作。并鼓励青年教师在项目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指导。学校要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政策,予以奖励。
3.各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各学校也应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但应积极引导学生用好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
5.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组织项目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通过组织项目学生俱乐部、创新实验计划网站等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6.各学校要为参加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7. 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的申报,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须给予奖励。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的驱动下,发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等。
3.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七、项目评审与管理
1.项目评审。省教育厅于每年的4月上旬组织项目申报评选工作。各校根据条件要求,对本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按照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项目数,以学校为单位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予以批准立项。
2.学校每年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就计划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登记。对进展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生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和答辩,并将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4.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等情况的,学校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教厅备案。
附件3: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山西省《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积极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我厅决定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现就本项目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与内容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积极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和地方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优先和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主动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支柱产业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
从2008-2010年,共建设30个左右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三、评选条件与要求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 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时间
各高等院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4月30日,5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管理办法
1.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行项目审批和管理,获得省级立项建设项目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学校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2.学校每年要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年度检查。就计划执行情况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写出年度报告,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3.省教育厅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进行交流与沟通,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作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4: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和建设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晋政办发[2008]14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提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和建设实施办法。
一、建设内容和目标
在2007年建设8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基础上,从2008年至2010年,每年资助建设10个结构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本科教学团队基本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多项省级或一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三、高职教学团队基本要求
1.“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 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遴选程序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在校级建设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各高校应抓住机遇,制定办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好5至10个左右的高水平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各高校按当年省级推荐的限额进行推荐。填写的《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应于当年规定时间报送到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形式审查合格后提请专家评审。对评审无异议的教学团队进行公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