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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西宁车美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报新增兼业代理资格机构的请示》(平保产青分发[2008]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西宁车美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互助县平安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代理险种范围见附表。 二、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非税收收入执收单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88号)要求,凡持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均应缴纳保险业务监管费。被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监管费,监管费按每年每家机构500元标准收取。 三、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领取许可证时一并缴纳2008年度监管费。监管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也可以转帐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电力支行 账号:63001883637058026823 四、请你公司及时将本批复的相关精神传达至被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并督促其在5月22日前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持被核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五、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附件: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表: 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范围

1

西宁车美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81426142

西宁市城东区国际村29号楼负一层1-3号铺

63010278142614200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

青海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26820757

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平化路49号

63010022682075700

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

3

互助县平安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l11502092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东环路

630100l1150209200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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