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强烈地震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立即做出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紧急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对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灾区急需大量的食品、生活用品和各类抗震救灾物资,为有效保障各类救灾物资和生活用品的质量安全,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现就关于加大质量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确保灾区食品、救灾物资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强食品质量监管,确保灾区食品安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对米、面、油、酱油、醋等基本日用食品,以及香肠、方便面、饮料、瓶装水、饼干等救灾亟需的方便食品,组织实施专项抽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受灾地区仍具备基本生产能力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力量,提供必要的帮助,全力支持企业早日恢复正常生产能力和水平,为灾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二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确保灾区用品安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把关检验,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质量安全。要重点加强抗灾急需的衣物、棉被等日用品,照明器材,临时建筑和加固工程建筑用材料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供应灾区企业生产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积极做好救济、捐赠物资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保障服务,保证救灾物资使用安全和及时供应。 三要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防借机造假制劣。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趁灾害发生之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组织生产的质量违法和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制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计量欺诈、克扣消费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地震波及严重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将抗震救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立即组织有关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受地震影响已经损毁或严重损坏,且其目前状况可能发生次生险情的特种设备,应当尽快报告当地政府,组织相关力量排除危险状况。对于超过设计地震烈度和受损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组织力量进行修复。对于受损情况一般,属于人民群众生活和抢险救灾必须的设备设施,要在抢修的同时督促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监控运行。受地震影响地区的质监部门,要及时向政府和有关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防次生灾害或二次灾害的发生。一旦灾情平稳,灾区暂停的特种设备恢复运行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修,凡涉及相关检规规定需要检验的应及时报检,检验机构应及时安排相关检验。各地质监部门要启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实行24小时值守,救援队伍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救援人员、装备准备,确保及时、迅速出动。各市州质监部门须对特种设备受损排查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四要备齐配好检验力量,保障随时服务到位。各级各类检验机构要人员到岗,设备到位,随时作好迎检准备。要积极向社会提供免费安全检验检测服务,为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技术支持。要对抗震救灾物资迅速快捷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灾区所需食品、重要消费品和抗震救灾物质的检验检测一律免于收费。在救灾过程中,各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服务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流动式起重机、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五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系统内部安全。受灾地区各单位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无特殊情况不要外出,确需外出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要加强值班工作,由本单位领导同志负责带班,确保联络畅通。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实验室等重点防范区域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广大干部不信谣、不传谣。受灾地区的市州局要尽快了解本系统受灾情况,并于14日下午16时前报送省局。 省局24小时值班电话:0931-8414310 13609380280 省局特种设备值班电话:0931-8855012 13893335160 0931-882868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