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城管局拟定的《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贵阳市城管局为以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迎接2010年元旦、春节,服务好省、市人大和政协“两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和金阳新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和强化管理,实现主要干道及重要区域管理精细化、次干道及其他区域管理标准化,以此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容貌、品位的进一步提升。具体整治行动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行动内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针对近期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及渣土运输、野广告治理等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整治行动,确保在近期内城市面貌取得明显成效,并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一)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
1.坚持标准化清扫作业。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晨7:30前必须完成清扫作业,中华路、遵义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等主干道保持每天冲洗洒水不低于两次,其他主干道、重点区域不低于一次。清扫要实现机械化作业和人工清扫相结合,清扫内容覆盖道路路面、人行道、边沟、道牙、垃圾间、果皮箱等,要做到路面无泥污、废弃物,道牙清洁,边沟内无垃圾,果皮箱外观整洁。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垃圾撒漏、滴漏等现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城管局、环卫站
2.确保常态化环卫保洁。结合清扫作业,中华路、遵义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等主要干道以及甲秀楼、人民广场、两会驻地周边等重点区域,每日保洁时间确保在18个小时以上;其他区域14小时以上,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城郊结合部等地段无积存、暴露垃圾。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城管局、环卫站
3.做好绿化维护、保洁。对各主次干道绿篱、绿岛、绿带绿化广场等实行全天候保洁,每天定时冲洗花圃、树池等,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树干、树叶上无泥污。
责任单位:市、区林业绿化部门
4.抓好市政、河道设施的清洁、维护。对城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人行道、声障墙、路灯、夜景灯光等设施进行全面清洗、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干净、整洁及正常运行,无锈蚀、破损等。主次干道路面平整、完好、畅通,人行道无“眨眼石”。对滨河道路及河道保护范围实行全天候保洁,确保河面无成片垃圾集积,无塑料袋、树枝、白色垃圾等固体漂浮物。随时清洗、维护沿河责任范围内护栏、花池、座椅等设施。
责任单位:市、区城管、市政部门
(二)市容秩序整治和管理
1.强化“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督促经营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切实履行责任,对门前乱扔乱吐、乱贴乱画、污水外溢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劝阻,确保地面及绿化整洁、秩序井然。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作业)。在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力管控各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窗口部位的违章占道经营(作业)行为,确保中华路、遵义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等主干道和甲秀楼、人民广场、两会驻地周边等重点区域,7:30-22:00期间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以及车辆在人行道违规停放等行为;次干道各类摊点、夜市摊区规范有序、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各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3.规范市容市貌。开展主次干道户外门头广告、招牌的清理整治,坚决拆除各类违规、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标牌。督促做好已设置的各类门头广告的保洁,确保规范、整洁、无残缺破损。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设施上不得设置各类布幅广告、标语。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城管局
4.加强违章建筑管控。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重点工程周边违章建筑的巡查、监控和查处力度,落实市、区、乡联动机制,做到发现违法建筑立即制止,随即拆除。
责任单位: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
(三)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开展以规范渣土运输、清理“野广告”、打击非法营运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遏制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清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1.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着力抓好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场作业,设置冲洗场地和设备,严防死守,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加强渣土运输的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密闭或覆盖运输、撒漏渣土造成污染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建设局
2.“野广告”专项整治
结合认真实施“野广告”清除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张贴、散发“野广告”的专项工作;对各类小广告的电话由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实施停机处理;采取电话联系、蹲点、跟踪、守候等方法,依法端掉一批制贩假证、假广告的窝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
3.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持续、严厉打击在重点区域、地段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黑车”的专项集中整治,狠刹“黑车”非法运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的稳定。
责任单位: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二、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徐恒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秘书长及市城管局、林绿局、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指挥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负责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统揽、指挥、协调、督促和考核。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二)确保资金到位。本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此项整治行动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行动,从人员、设备、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整治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区及有关单位给予奖励,“以奖代补”;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要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制度。为确保整治效果,由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局)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考评标准,采取指挥部派出督察组、下发督办令、日检、抽检、集中交叉互检、综合评分等多种形式,对各区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评比,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市政府年终对各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政府也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检查。
(四)建立应急力量。结合整治工作需要,由市城管局组建环卫和综合执法应急力量,负责协助各区开展整治工作,支持做好重点区域以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环卫清扫作业,指导、协助和保障开展执法过程中的重大行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三县一市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