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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办函[2009]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人民政府,盟财政局、农牧业局,开发区、示范区,各有关金融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政办发电〔2009〕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农业保险理赔工作。 二、请尽早安排好明年的农业保险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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