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炜同志辞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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