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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工业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统计调查》填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为了全面了解我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出状况,分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对全省gdp、产品出口等方面的贡献份额,为评价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监测创新型省份建设进程提供数据支撑,为提高科技产出绩效、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完善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根据省科技厅、省统计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规模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本土制造业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状况进行调查。 调查时限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报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报送网站为江苏科技统计网,网址为http://www.jssts.com/。因今年填报方式与去年相同,故不再专门组织召开布置会,请各区县科技局负责所辖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回收等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并于2010年1月11日前,由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上报至市局。 南京市专利信息中心 联系人:苏晓云 联系电话: 83370623,83216051(fax) 附件:《江苏省工业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统计调查》填报说明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工业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产品统计调查》填报说明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省内规模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本土制造业企业,不包含外商独资、外商控股企业(留学生创业企业除外),在省统计局工业企业库中抽取样本企业。各区县(企业清单)。各区县科技局登录后,点击系统左侧“用户管理”-“企业用户”,显示本辖区本次统计企业用户清单,将用户登录名和登录密码通知企业,企业清单可导出。 二、统计调查方法 统计调查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实行全面调查,对小型工业企业实行抽样调查,样本控制在5%以内。重点对先进型制造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值、出口、占比、贡献份额等进行摸底调查,提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出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测度指标,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常规性统计调查制度。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情况、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产品情况等。 四、调查时限 调查时间区间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采集2009年全年数据。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省统计局负责综合协调与工作部署,省科技统计中心负责调查表设计、培训、数据汇总与处理;各市、县科技局负责所辖范围内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负责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报表回收、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等工作(高淳县和溧水县直接上报江苏省科技统计中心)。 六、数据报送 《江苏省工业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统计报表(2009年度)》填报网址:http://210.73.128.18/kjcc2009/。若有企业联系因难,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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