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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8年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甘政发2006100号),统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提高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省卫生厅决定将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等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并通过考核下拨工作经费。请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一、社区全科医学人员培训 (一)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008年完成710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其中兰州、天水、张掖、平凉、白银5市卫生局年内各转岗培训200名、120名、100名、90名、40名全科医师。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年内转岗培训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武威、酒泉、金昌、嘉峪关9市160名全科医师。 (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2008年完成710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其中兰州、天水、张掖、平凉、白银5市卫生局年内各转岗培训200名、120名、100名、90名、40名社区护士。省社区中医药培训中心(甘肃中医学院)年内转岗培训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武威、酒泉、金昌、嘉峪关9市160名社区护士。 (三)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于2008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全省40名全科医学师资的培训任务。其中兰州、天水、张掖、平凉四市全科医学培训分中心各6名,5个社区实践基地各2名,省级社区卫生管理与技术指导组专家和省社区中医药培训中心有关专家共6名。 (四)建立全科医学进修实践基地。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全省社区卫生人员临床进修基地和实践基地建设进行评估(评估目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个,社区卫生中心5个),2008年10月底前提出拟确定单位及评估报告;对全科医学培训分中心及白银市“好医生”网站培训工作进行考核,12月底前完成考核报告。 二、社区公共卫生工作 (一)社区妇幼保健工作任务:由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并组织实施。共5项内容: 1、制定社区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全程示意图,孕前、孕期、产褥期保健服务流程及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建立社区孕产妇健康档案,2008年7月底前完成。 2、制定社区育龄期及更年期妇女健康管理工作流程及确定具体的适宜技术,2008年7月底前完成。 3、制定社区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包括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程序及流程,儿童保健管理适宜技术,建立社区儿童健康档案,2008年7月底前完成。 4、开展社区妇幼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考核指导,2008年7月、12月中旬各1次。 5、组织实施社区妇女病调查1次,社区妇幼保健服务满意率调查2次,2008年12月前完成调查报告。 (二)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并组织实施。共5项内容: 1、制定社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规范,2008年7月底前完成,对社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进行技术指导,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心理与精神疾病主要干预措施,2008年7月底前完成。对社区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登记、随访管理进行技术指导,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社区家庭/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档案管理办法、社区卫生诊断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2008年7月底前完成,组织实施社区卫生诊断的技术指导,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疫接种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考核,2008年7月、12月中旬各1次。 5、组织开展社区主要疾病谱、发病率调查1次,社区常见慢性病管理居民满意率调查2次,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调查报告。 三、社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负责并组织实施。共3项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省社区卫生监督管理培训,2008年8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调查、服务对象基本医疗满意率调查,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调查报告。 (三)组织实施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准入监督与管理2次,2008年12月20日前汇总监督检查结果上报省卫生厅。 四、社区卫生信息工作 (一)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全省社区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信息报表的制定,2008年7月底完成。社区妇幼保健信息质控与分析报告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社区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表的制定,2008年7月底完成。社区疾病控制信息质控与分析报告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全省社区卫生机构报表软件制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各地社区卫生机构报送数据的收集和汇总上报,并为社区卫生机构信息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进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质量,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 (二)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协助考试考务工作。 (三)省卫生厅将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作为考核下拨经费的依据,所需工作经费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下拨。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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