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长治县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产[2008]1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永安保险长治中心支公司长治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永保晋字〔2008〕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长治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长治市长治县政东街166号迁至长治市长治县韩店镇经坊村西阁外228号。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