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保险〔2010〕3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见附表。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此复 附表: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持股情况表(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保险〔2010〕3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见附表。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此复 附表: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持股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