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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荆门市嘉园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桂建管[201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在我厅组织开展2010年第二季度全区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荆门市嘉园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邯郸市洪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规避检查,被暂停投标活动。现经整改和复查,上述5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合格。 经我厅研究,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恢复上述5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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