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永保晋字〔2008〕5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山西星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永保晋字〔2008〕5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山西星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