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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大同和长治中心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08]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大同和长治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晋人保健康发〔2008〕0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公司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 你分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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