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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工业五项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工业五项工程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工业五项工程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解决实施工业五项工程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实施工业五项工程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国强副省长 副组长:上官炜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胡建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志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崔龙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殿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京海省环保厅副厅长 秦光健省国资委副主任 刘 波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张德辉省煤管局总工程师 王 凡沈阳铁路局副局长 潘秀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李兵同志兼任。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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