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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调查摸底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甘质监明电[2008]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加强对销往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6个奥运会比赛城市食品的监管工作,加大对原辅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环节的监控力度,确保奥运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为了摸清情况,实施有效监管,请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摸排调查,迅速摸清辖区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产品种类及质量状况,填报附表,并将报表于7月3日前报省局食品处。 与此同时,各级要继续严格小作坊监管工作措施,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小作坊产品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严防小作坊产品流入奥运会比赛城市,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 附件:各市州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生产企业情况登记表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各市州销往奥运比赛城市食品生产企业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销往城市

出厂检验

强制检验

驻厂监管情况

 

 

 

 

 

 

 

 

 

 

 

 

 

 

 

 

 

 

 

 

 

 

 

 

 

 

 

 

 

 

 

 

 

 

 

 

 

 

 

 

 

 

 

 

 

 

 

 

 

 

 

 

 

 

 

 

 

 

 

 

 

 

 

填表说明:1、销往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 2、出厂检验:自检、委托检验、未检验; 3、强制检验:是否按规定对产品进行了强制检验,检验打√,未检验打×; 4、驻厂监管情况:派人打√,未派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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