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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批准“青岛金乌贼良种场”为省级水产良种场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文字号】 青海渔办[2010]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参照《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的规定,我局委托青岛市水产原良种场资格审定委员会,于2010年9月1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青岛金沙滩水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青岛金乌贼良种场”的基础设施、良种质量和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现场验收,综合考评结果合格。经审查,我局同意验收组的验收意见,批准“青岛金乌贼良种场”为省级良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良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搜集、整理、保存、培育水产良种,并按照良种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措施,保证良种质量,为苗种场提供良种亲本。 请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按照《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要求,切实加强水产良种场生产管理,提高良种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市水产养殖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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