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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8]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白海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张 伟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张国英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张建国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马壮云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葛 蕊  市民政局副局长 段小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蒙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秦世福  市卫生局副局长 罗永恒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小平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武也文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葛蕊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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