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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黎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人身险[2008]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黎平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黔发〔2008〕3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黎平支公司由原址“黎平县德凤镇平街脚农行黎平县支行综合楼二楼”变更为新址“黎平县金泰商贸城9号”。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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