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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授予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称号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

【发文字号】 苏信制[2008]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省级信息产业基地的函》(苏政办函[2001]53号),为支持你区更好地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经研究决定,授予你区“江苏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称号。 希望你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产业聚集优势,依托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在做强做大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江苏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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