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营业二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8〕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营业二部由晋中市榆次区新建北街7号迁至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676号。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营业二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8〕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营业二部由晋中市榆次区新建北街7号迁至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676号。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